关于报送福建省高校科技领域专家库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6-12-15 浏览次数: 204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福建省教育厅《关于建立福建省高校科技领域专家库的通知》(闽教办科〔201615号)文件,省教育厅向高校征集科技领域专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入库专家条件

(一)学校在岗的教师,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附属医院要求是临床教研室成员),年龄不超过60周岁(195711日后出生),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,具有较高专业水平,熟悉行业最新发展动态,身体健康。

(二)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,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客观公正、廉洁自律,无不良科技活动记录。

(三)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,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,或担任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。

(四)愿意承担各级各类评审、咨询等方面工作。

二、推荐程序和要求

(一)各二级单位应认真对照入库专家条件,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专家的信息审核和推荐工作,确保符合条件的专家全部入库。省教育厅科技类项目评审专家将一律从专家库中抽取。

(二)请于1222日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校科技处,电子版发送至fmujhk@fjmu.edu.cn

联系人:肖世华,邓柳丽   电话:2286203122862056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新普京澳门娱乐场网站科技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1214